您当前位置: 首页->商务局2020改版->新闻动态->专题专栏->商务执法宣传

贵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11:36   浏览量:   【字体: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整改的活动。

第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包括: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处室以及局属执法支队。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一般(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检查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五条 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六条 案卷评查遵循公正、公平、标准统一的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七条 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八条 开展案卷评查,应根据评查制度、年度工作安排制订评查方案和标准。

第九条 实施案卷评查可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方式实施案卷评查。

第十条组织案卷评查、自查应当在分管领导的组织下,由2名以上评查人和受查单位案卷承办人共同实施。

第十一条 对执法单位实施案卷评查,抽取的案卷数量,能够反映执法单位阶段、年度执法活动。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三)行政执法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四)行政执法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五)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

(六)行政执法决定是否依法执行;

(七)是否属于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八)罚没收据是否规范,是否实行罚缴分离;

(九)行政执法相关收费依据、标准是否合法;

(十)执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正确;

(十一)执法案卷归档是否规范。

第十三条 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案卷评查情况、评查得分及扣分理由应书面记录在评查表内,并由评查人、受查单位案卷承办人签名。

第十四条 案卷评查负责人应当综合案卷评查情况,向受查单位反馈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案卷评查负责人应当综合分析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向分管领导提交评查报告。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评比,不合格案卷制作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十六条 受查单位对评查小组指出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应制订整改措施,案卷承办机构应适时组织执法人员案卷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 执法单位应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案卷自查制度。

第十八条 局每年向市司法局报送案卷评查报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