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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催缴告知书

文章来源:贵阳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7:57   浏览量:   【字体:

筑商催字[2024]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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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2年1月18日发出筑商罚字[2022]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2022年1月18日你单位提出申请两年内分期缴纳罚款,2022年2月你单位缴纳了第一期罚款,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未按申请履行,共计199000 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

未缴纳,我局已多次电话、口头等通知当事人。

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履行,如拒不履行,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机关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17号楼22层

电话:87974025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