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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15913 | 成文日期: | 2025-09-28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时间: | 2025-01-12 17:15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商务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为持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提升,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贵阳市商务局会同贵阳市发展改革委、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贵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发布背景
近年来,贵阳市积极响应国家、省级循环经济发展号召,陆续制定出台《贵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贵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贵阳贵安聚焦“五个环节”纵深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贵阳贵安以绿色经济为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贵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先后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试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名单,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伴随着全市人口、经济的稳步增长以及信息技术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制定出台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管理,已成为贵阳市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美丽贵阳贵安建设的必然趋势。2024年10月,贵阳市编制完成《贵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步需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作为《规划》的配套保障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令2007年第8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全文共二十二条,分别从法规依据、术语定义、规划建设、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权属范围等方面,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进行规范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术语定义。《管理办法》第二条至第五条,主要阐述了再生资源的定义、品类以及《管理办法》适用的主体和范畴。
(二)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确立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编制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规划布局原则和建设管理规范等。
(三)经营规范。《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八条,重点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注册登记、回收方式、回收渠道、台账管理、禁止行为以及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等方面,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明确。
(四)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分别明确了贵阳市区两级商务、发改、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并明确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
四、政策实施
(一)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政策解释:该政策由贵阳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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