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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78520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16:01 |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商务局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治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有关法治工作安排和部署,根据《贵阳贵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市依治办关于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总结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拟订我局2021年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程序上报,并按要求在局门户网上公开,便于企业查询和使用;结合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调整贵州政府服务网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积极做好市级行政权力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和集中公开工作。调整后我局权责清单共计6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2项以及其他类10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文件要求,积极做好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我局的项目具体有4项,分别是: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审核,改革方式主要是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严格按要求取消申请材料,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缩短办事时限,同步修改贵州政务网办事指南。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双随机监管平台,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中的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录入双随机平台,并对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队员,统一建立了商务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成品油、特许经营、拍卖等行业监管对象建立了检查对象目录库;开展随机抽查13次,随机抽查对象13户,抽查事项28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6人,发现1起退市,已报相关部门列入信息异常,其余为正常。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工作安排,结合《贵阳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我局各业务处室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21年我局起草并正式印发1件规范性文件,即《贵阳市重点外资企业和重点外资项目认定办法》,经审查,所制定规范性文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主体和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同时我局自行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告,2021年废止了1件,即《贵阳市促进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2.深入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以及司法局工作安排,对我局起草的《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三部地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并提出修改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积极参加市人大、市政府法规和规章的立法研讨工作,提出有关修改建议。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贯彻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贵阳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贵阳市商务局会议制度》、《贵阳市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把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公众参与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我局依法行政的制度化建设。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项目、处置重大事项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商务局法律顾问制度》,并经局党委会领导研究同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了以法规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团队的法律顾问室,为全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定并完善《贵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市商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贵阳市商务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一是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单位为全局干部职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大型商贸企业开展专题培训;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完成宪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贯彻落实《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提示》,严格依据民法典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其他市州商务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调配合,建立《贵阳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涉刑案件移送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风险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成品油流通、汽车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大型商贸流通促销行为等领域累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00余次,检查对象351家,立案调查8家,行政处罚 4家,已结案3起,罚款25万元,罚没金额28万元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按要求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进行学习,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贵州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为所有从事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已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按司法局要求已全部更换完毕。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贵州李犟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一案不予处罚;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按要求报送“但家香酥鸭未经备案违规开展特许活动”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贵阳市商务局贯彻落实<2021年贵阳贵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解普法清单到责任处室,做到形式多样化、宣传经常化。
(五)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贵阳市商务局商务纠纷行政调解室。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贵阳市商务局商务纠纷行政调解室工作制度》,使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进入制度化和常态化。今年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并完善《贵阳市商务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行政复议个,按时将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录入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根据《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完善《贵阳市商务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违法案件。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当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案卷评查,基本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材料齐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贵阳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规定,完善《贵阳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贵阳市商务局新闻发布制度》。
(七)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标准化管理,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结合市级商务职责进行认领,按要求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并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21本,发各处室和领导认真学习;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局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单位为局机关各处室以及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三是组织参加“黔微普法”等各种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在“法宣在线”平台观看庭审视频,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普法宣传的力度、质量和创新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普法工作方法单一、形式相对呆板、缺乏一定趣味性和新颖性,一般采取举办讲座、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普法内容相对乏味,难以真正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二)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商务工作涉及面广,且很多政策文件专业性强,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很少收到有建设性的意见。
(三)商务执法体制机制不顺畅。在近期的国家层面关于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中,确定了五大领域类的执法主体资格,而我市则对商务执法队伍予以保留,从改革后的情况来看,市级仅有商务执法1家且为事业身份,其余都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造成了同城不同待遇,一定程度上影响队伍的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 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贵阳贵安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指导下,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
(二)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将其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贵阳的生动实践。
(三)贯彻落实贵阳贵安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以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和服务贵阳贵安“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夯实贵阳贵安法治建设基础,为推动“强省会”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该报备未报备的,严肃追究责任。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落实定期清理、专项清理、日常清理工作要求。
(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专家论证质量,遵循民主决策原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严格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强化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统一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的基本标准,修订并公布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提高执法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压减重复或者不必要的检查事项。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成品油、报废机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防止“运动式”执法。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八)完善商务行政调解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务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主动排查商务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并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件或重大案件,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商务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行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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