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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793715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06-05 17:19 |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商务局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我市商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强省会”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动职能优化协调高效。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2.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3.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4.强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保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止以罚代管。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5.持续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做优“贵人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着力整治行政审批事项“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等问题。(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商贸服务处、市场处、外资外经处)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6.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意见追溯。禁止将行政机关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加强动态清理,对不适应发展需要、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牵头处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办、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
7.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等的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进行反馈。依法做好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牵头处室:办公室、党办、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8.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问责。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对未达到预期效果、公众意见较多的决策事项,依法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按程序追责问责。(牵头处室:局办公室、机关纪委、人事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9.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对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省、市有关安排部署,加强对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的统筹调度。建立并完善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处罚信息共享和业务关联。(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1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构建以县(市、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依法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牵头处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1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格执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推动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进一步下降,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13.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处罚罚款实施的整治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14.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大力精简整合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探索制定“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统一发布监管标准规范等联合监管新模式。(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15.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成品油、报废机动车等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处室:商贸服务处、市场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16.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记录仪或者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1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实行行政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执法支队)
五、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18.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强化诉源治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作用,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涉企等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作用,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9.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坚持应受尽受,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超过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坚持应纠尽纠,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推动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高于行政诉讼一审纠错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20.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内容,推动及时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牵头处室:财务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21.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反馈。(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22.推进“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管理。梳理“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巩固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成效。(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八、强化组织保障
23.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阐释、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制定出台《贵阳市商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民法典实施,推动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牵头处室:机关党办、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24.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25.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到服务、监管、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积极参与“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队、会)
26.加强人才队伍保障。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合理配备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强化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和责任,原则上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充分发挥法学专家学者作用,完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牵头处室:人事处,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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